为健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20〕10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忻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方案》精神,现对《实施方案》做如下解读: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及意义我市老年人口基数大,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重。截止2019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7.6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8.18%;65岁以上老年人口37.0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1.68%,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加。当前,我市医养结合工作仍存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需进一步衔接、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相关支持政策措施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等问题。为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深化医养结合发展的政策和要求,制定出台《忻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二、《实施方案》起草过程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20〕108号)下发以后,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工作办把起草《忻州市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实施方案》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一是集体研究确定起草工作的总体思路;二是向各县(市、区)卫健体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及市直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忻卫健办函〔2021〕6号);三是在各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草拟了《忻州市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实施方案》;四是将草拟稿再次下发相关部门进行二次征求意见;五是在此基础上再次对草拟稿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最后形成了《忻州市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实施方案》着眼近年来我市健康养老服务中存在的各方反映较多的一些堵点、难点,以及健康养老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按照省《意见》要求,立足我市医养结合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提出4个方面16项任务举措。第一部分总体目标。明确了到2025年,要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市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培育并壮大我市健康养老服务业。培养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及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培养一支专业化的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立一套医养结合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医养结合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打造我市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品牌。第二部分基本原则。推进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服务发展要坚持保障基本,统筹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坚持统筹资源,协同发展。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一)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有效衔接。1.合理规划设置医养结合服务机构。(1)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加大社区(农村)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布局。(2)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3)加强老年人医疗服务设施建设。2.深化医养签约合作。(1)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2)落实上门签约服务和连续性服务内容。(二)推进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1.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程序。2.完善医养结合服务联合监管机制。3.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三)加大政府支持力度。1.落实医养结合财税支持政策。2.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土地供应保障。3.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4.加大保险支持。5.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要建立由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发展。(二)明确部门职责。卫健、民政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协作,形成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发展的合力。(三)加强考核监督。要将医养结合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建立落实医养结合政策、医养结合服务率、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工作考核体系,确保本方案落到实处。 相关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忻州市政府】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