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纳入33项民生工程之一,1-9月成效暖人。
据悉,我市该工程目标任务为:高龄津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发尽发,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50%;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面达10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每个省辖市打造不少于1个省级智慧养老示范机构或项目。1-9月,全市发放高龄津贴50153人、低收入老年人补贴22031人;完成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7个(完成率100%),街道养老服务中心4个(完成率100%)、乡镇养老服务中心99个(完成率98.02%)、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53个(完成率94.64%),省级智慧养老示范项目正在建设;计划投资3849.7万元,完成投资4484.9万元,投资完成率116.5%(上年同期95.3%)。
围绕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到2020年底,我市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将达100%,同步在乡镇辖区内建设2-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给予城乡“三级中心”运营补贴,按照设施规模、服务人数、服务内容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日常运营补贴。依托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实际新增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人数给予运营补贴。社会办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按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给予一定补助,对购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各类养老机构给予参保补贴;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对通过验收的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及符合《安徽省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规范》要求的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给予补贴。
【来源:黄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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