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乡村医生在排查外来人员、筛查发热患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他们守护着一个个村庄和身边的村民,成为公共卫生防疫最基层的“抗疫英雄”。
目前,中国医疗资源存在地区差异,正是因为这群坚守在边远乡村的医疗工作者们服务百姓、无私奉献,乡村地区的疾病检查、诊断治疗工作才能有序进行。
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面临着许多突出的难题,养老保障方面反映出来的问题尤为突出。
调查显示,云南省在岗乡村医生中,29岁以下的占21.53%,30-39岁的占25.97%,40-49岁的占32.82%,50-59岁的占15.53%,60岁及以上的占4.15%。因此养老保障问题亟待解决。
现在
好消息来了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
2020年起
省财政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标准
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
提标部分主要用于
解决乡村医生退养事宜
省政府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列为惠民十件实事,2013—2016年支持525个乡镇卫生院和3856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9.28亿元,大幅度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硬件条件,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达到国家基本建设标准。
从2014年起,省级财政对村医的补助人数从33241人增加到37390人,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
2020年起,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提标部分主要用于解决乡村医生退养事宜。
01
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相关政策
为了解乡村医生之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今年7月省卫健委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相关政策:
省卫健委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对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方面做出了制度性安排,困扰我省多年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将得以全面解决。云南省也成为全国范围内以省级为单位对乡村医生参保问题作出制度性安排和财政给予保障的首家省份。
《实施意见》
01
到2020年底,各地乡村医生“乡管村用”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均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02
到2035年底,全省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均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全面解决。
1、参保人群年龄标准
“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或距各地确定乡村医生退出年龄15年以上(含15年)的在岗乡村医生,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年龄45周岁以上或距各地确定乡村医生退出年龄不足15年的在岗乡村医生,可根据乡村医生实际条件和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引导乡村医生优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参保过渡期内问题
过渡期内,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与各地已制定的离岗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可以并行,多渠道保障乡村医生退出后的待遇落实。
3、补助标准
省级财政从2020年起,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每年安排资金9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
补助资金分配综合考虑乡村医生执业资质、服务半径、工作条件等因素,并与乡村医生退出机制落实情况挂钩。
当年达到离岗条件的乡村医生没有办理退出手续的地区,省级财政将扣减下达各地用于补助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的每人每月200元的新增补助资金。
02
养老保障机制积极影响
据悉,云南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后,省级财政对乡村医生参保给予补助,地方政府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来解决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偏低、年龄结构不优、资质水平不高等问题。
把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作为撬动乡村医生队伍发展的系列问题的“支点”。
统筹乡村医生参保、乡村医生收入、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后备人才储备和服务能力提升等各项工作,加快推动乡村医生更新换代步伐和职业化进程,促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科学发展。
03
乡村医生奖励机制
为提升乡村医生的执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从2020年起,云南省将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乡村医生,由省政府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10万元的专项奖励。
通过综合施策,云南省将有效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并增强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有效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此外,为增强乡村医生团队及人力资源,国家卫健委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医学专业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04
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今年7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实施。
《意见》指出,允许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省、自治区,应当于2020年7月31日前按照本意见要求,修订关于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管理办法;
允许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意见要求
▽
01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统筹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岗位需求,及时汇总并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岗位信息,方便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择业。
02
优先满足扶贫攻坚实际需要,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到脱贫攻坚重点地区从事医疗卫生服务。
03
有意愿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注册程序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01
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被聘用后,乡镇卫生院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02
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上岗前,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岗前培训,帮助其了解掌握乡村医生执业规则和特点。
03
上岗后,要持续指导和监督日常执业活动,并开展定期考核。
04
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村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基本诊疗设备和药品,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不断提高乡村医生医学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同时,各地区要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待遇,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要关心关爱乡村医生,努力帮助其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和保障乡村医生扎根乡村、服务乡村。
云报客户端综合
来源:云南日报、云南扶贫热线、云南发布
见习编辑:浦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