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谨防“养老”变“坑老”
2021-01-07 09:08  浏览:395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近年来,一些养老服务机构

以高额回报或赠送消费优惠为诱饵

吸引老年人投入大量资金

最后资金打了水漂


随着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全国各地养老中心大量出现。但由于监管法规还不够完善,养老市场还不够成熟,一些不良企业趁机‘钻空子’,养老领域已成非法集资、诈骗案件的新领域。



近期,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涉及养老领域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公司为某商城,该公司成员在赣州的一些大型超市附近,主要瞄准有一定经济条件的老年人,以发传单、派送小礼品和讲课的形式宣传其公司会员制度、原始股代持、购买推广以及“长寿粥”、“敬老孝心卡”等所谓老年保健品及养老项目,以高利返现、为养老生活买保障等噱头吸引老年人参与。其公司返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资金难以持续维系时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目前频频“爆雷”的养老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有以下几种“套路”: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招揽会员,或者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等;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三是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四是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



首先,教大家

识破三类“美丽”计谋

第一计:“引人入胜法”

养老服务机构包装出各种养老公寓服务项目,要求消费者一次性存入数额不等的金额,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承诺入住后享受不等折扣的优惠,还赠送免费观光等福利,每月还可领取以“消费券”、“爱心费”等名义的现金回报,宣称回报率高达年利率10%以上。

第二计:“障眼法”

在合同中,养老服务机构往往以租用养老公寓床位、入园休养、临时托养等名义作为合同目的,“返利”时多以现金返还,无转账记录、无交易流水。甚至在到期还本时,以收回合同、发票登记办理退费手续为名,将消费者手中的消费凭证等证据统统收回,导致消费者维权受阻。

第三计:“缓兵之计”

个别养老服务机构在合约到期前,以公司经营困难、项目延期、疫情影响等理由与消费者签订补充协议,延迟退还养老服务费,且不再支付“返利”。

蜀黍提醒各位消费者做到“三要三看”养老消费更放心


一要跟家人商量,征求子女意见,看明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模式,不要被高额回报所诱惑,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二要谨慎存入大额费用,看清合同重要条款,缴存金额不宜过多,尽量选择转账支付方式留存交易凭证,妥善保存合同等重要证据资料原件;

三要理性维权,看破养老服务机构的销售伎俩,如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网警温馨提示

一切网络兼职刷单;一切网络免押贷款;一切网络交友引导投资理财;一切自称领导、公检法司要求转账;一切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手机卡,都是诈骗。

(来源:赣州网警巡查执法)


发布人:9260****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