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下午,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山东深化社保体制改革,呈现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同步完善、参保人数与基金收入同步增长、待遇水平与保障能力同步提高的“三个同步”特点,5年间,山东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幅达21%。同时,山东还实施“调费率、降费基”,年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超过300亿元,预计今年将减轻企业负担914亿元。
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梅建华介绍,“十三五”期间山东参保人数与基金收入同步增长。其中,以农民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7584.1万人、9616.7万人、1439.8万人、1795.1万人,分别比“十二五”期末增长8.16%、4.13%、19.6%、21.8%。
同时,山东强化社保基金的收支、监督、管理,2019年,全省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014.4亿元,支出4808.4亿元,较“十二五”期末分别增长43.56%、61.3%。
为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山东将1000亿元企业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委托全国社保理事会投资运营,5年投资收益率维持在35%以上。山东还稳步推进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率先启动职业年金投资运营,累计收益率达15.23%,居全国第一。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在上述背景下,还实施“调费率、降费基”,年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超过300亿元。今年为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山东顶格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今年前3季度减免企业社保费692.2亿元,预计今年将减轻企业负担914亿元。
梅建华介绍,山东社保待遇水平与保障能力同步提高,已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连年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16年以来先后两次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18元,高出国家标准30元。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李士功称,“十三五”期间,山东省连续5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幅达21%。在具体涉及到的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面,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合理确定三部分在总体调整水平中的比重。其中定额调整部分,对退休人员按统一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以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部分,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以体现鼓励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部分,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1-4级工伤退休人员等特殊群体倾斜照顾,以体现重点关怀。以某省属企业公司退休人员为例,虽然在职时缴费水平不高,但缴费年限较长,2015年的养老金标准为3097元/月,经过连续5年调整增加养老金,2020年养老金标准达4201元/月,“十三五”期间养老金增幅达35.7%。
另外,山东“十三五”期间还大幅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左右和80%以上,居民大病保险最低段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推进,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连续16年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与“十二五”期末相比,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分别增长50%、60%、29%。
(文章来源: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