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通州湾示范区出台养老保险扩面参保办法
2021-02-03 15:37  浏览:487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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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吴霄云)春节前夕,通州湾示范区出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参保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作为一项惠民措施,此举在顺应通州湾开发建设新需求、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也让更多企业职工在示范区找到“归属感”。

据悉,《办法》针对通州湾籍在外灵活就业人员,返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个人,一次性发放500元/人的补贴。对示范区内已落户企业自行为职工在示范区初次缴纳企业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一次性发放500元补贴。组织外地劳动力初次到示范区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新缴纳企业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按照1200元/人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

为尽快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参保工作,示范区成立由社会管理保障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税务局、组织人事局等相关部门为主体的工作小组。优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绿色通道,每月现场办公,开展代办服务;组织人员对未缴费企业进行指导,就相关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上门辅导。同时,建立示范区规模以上企业、正常缴费企业每月回访制度,协助解决其在参保及待遇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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