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深表同情。女婿虽然住的不远,现在形同陌路,更让人心酸。现实有时候就是这样残酷,甚至有时候是无解的。根据现在的法律,女婿是没有养老的法定义务的。
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同样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责任和义务,同样没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
现在女儿既然已经去世,女婿又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关系不好,形同陌路,那么,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一是如果还念及女儿旧情,可以和女婿好好沟通,尽量通过女婿养老。毕竟你们是一家人。如果有矛盾,尽量化解矛盾。如果没有矛盾,仅仅是因为女儿去世,走动的少,那就多走动。尤其是把以后财产继承问题,安排好。毕竟还有外甥,也是自己的后代。
二是如果和女婿沟通不好,或者不想女婿养老,如果有亲属,可以依靠亲属养老。现在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都可以继承遗产了,当然也就可以依靠他们。把责任和权利安排好,也是可以的。
三是如果亲属不能养老,或者没有其他亲属,还可以考虑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成为扶养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后,实在没有办法,可以通过社区,或者上级组织,协调解决养老问题。现在社会发展很快,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养老院也在不断完善,相信你们的养老问题一定能够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