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上海老太冒领亡夫27万养老金,曾遗弃丈夫,这种行为有多严重?
2021-06-10 17:54  浏览:963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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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9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钱某诈骗、遗弃一案在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媒体报道,2009年至2015年之间,钱某在丈夫住院治疗期间,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后便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丈夫遗弃在医院,直至其孤独病死。


在2015年8月丈夫死后,钱某仍拒不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冒领丈夫养老金并占为己有,至案发时冒领养老金共计27万余元。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种事情的发生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关于这件事的道德问题,不清楚其中的是非曲折,也就不做评价了!


在这提醒一下大家,养老金一定不要冒领,冒领侵犯的是参保人的权益以及国家利益,最重要的是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被发现是有可能要判刑的。


本期内容:


1.冒领养老金有多严重?


2.冒领养老金有何惩罚?


3.哪些行为属于冒领养老金?




一、冒领养老金有多严重?


按照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去世后,其近亲属应及时办理停止享受养老待遇手续和领取丧葬费等手续。


领取职工养老金的人员去世后,其近亲属应当在该参保人员死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其退休时所在单位或养老保险关系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养老待遇和领取丧葬费、抚恤金等手续。


根据相关的法律以及政策规定,冒领养老金、丧葬费、抚恤金等本身就是一种骗取国家资源的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二、冒领养老金有何惩罚?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列入社保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这次钱某最少要面临54万元的罚款,并且要面临牢狱之灾。




三、哪些行为属于冒领养老金?


以下七种情形均属于骗取养老金的行为


1、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2、遗属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遗属抚恤金。


3、冒用他人档案材料或伪造人事档案材料参保退休骗取养老金。


4、退休人员被判刑、失踪,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5、伪造死亡证明、虚构死亡时间,骗取养老金及丧葬费。


6、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参保资料办理参保补费手续骗取养老金。


7、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养老金的行为。


国家规定凡是在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企、事业退休人员及生活补助人员每年都要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至少一次的生存认证。所以说,一旦有冒领行为的,还是老老实实地去社保局退还冒领的养老金吧!




写在最后


最后提醒一下大家,不管怎么说冒领养老金是不对的,遗弃丈夫的行为也令人不齿。


对此,大家都是怎么看的呢?


我是梧桐君,欢迎大家点赞、关注、评论,有任何保险方面的疑问都可以私信我~


发布人:4877****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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