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2021-02-04 21:52  浏览:665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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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避免老年人财产损失,有力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朋友警惕以下风险:

1.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的行为。

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有养老机构不得以承诺高额回报或者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集资金额、人数、损失达到一定数额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入住养老机构,应查看相关合法证照,并按规定签订合法合规的养老服务协议,所交养老服务费用交至该养老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不要向个人账户缴纳资金,更不要向没有养老服务机构资质的机构支付任何预付资金。

4.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民政系统防范养老机构非法集资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民函〔2019〕45号)规定,养老机构原则上按月收取床位费、护理费,一次性收取费用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一年。

5. 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切勿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

6.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7.老年人进行养老投资前一定要跟子女商量,向民政、市监、公安、金融等有关部门咨询,切勿轻信他人,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8. 若发现养老领域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向县处非办、市监局、民政局或公安局举报。举报电话:县金融办:8821289;县市监局:8824231;县民政局:8883202;县公安局:8827110。

桃江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




发布人:d4bf****    IP:101.229.05.***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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