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一直有着这样一种说法,缴纳养老保险20年和30年是有一个杠杆的,缴纳够20年或30年后与没缴纳够相比待遇天差地别,只缴纳了19年养老保险的话一定要多缴一年,缴够20年;已经缴纳了20年养老保险的话就没必要再继续缴纳了。那么,这个说法是否正确呢?
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缴纳养老保险不存在什么杠杆,如果非要说有,那么15年可以算是一个杠杆,原因是缴纳养老保险不足15年无法退休,因此想要退休缴纳养老保险必须满15年,除此之外,并无其他杠杆。
为什么说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呢?这是因为目前的退休金构成有三部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这三部分都与缴费年限的长短有关,但仅仅只是数字上的不同,不存在什么突然的递增或递减。为了便于理解,我们拿基础养老金为例。
基础养老金=(省社平+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计发比例,假设省社平为6000,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4000,那么20年缴费年限的基础养老金=(6000+4000)÷2×20×0.01=500,21年缴费年限的基础养老金=(6000+4000)÷2×21×0.01=525,19年缴费年限的基础养老金=(6000+4000)÷2×19×0.01=475。可以看出,不存在突然的递增或递减,变化十分平滑。因此,缴纳养老保险不存在“杠杆”一说,多缴多得,常缴多得。
下期我们具体说说何为多缴多得,常缴多得。我是社保知识爱好者,关注我,了解更多社保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