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年龄大了后腿脚也会逐渐不方便,进而演变到生活不能自理,此时就到儿女赡养老人的时刻了,不过现代人的生活压力都挺大的,工作方面也是比较忙,没空去照顾老人家,有些家庭就会把老人送到养老院里面去,让老人能时刻都得到照顾。
不过养老院也算是个盈利单位,收费也是有分档次的,多交钱就能有一对一的看护,少交钱只能有1对多,保障老人的基础生活,无法时刻都有人看护,要是老人在养老院内出了什么意外,责任怎么来划分就难以说清楚了。
在河北就有位88旬老人进养老院,但是刚过了6个小时,找到她时翻墙摔伤了,家属认为养老院要负责,我们一起来看看。
把老人送进养老院,6个小时后发现人没了
事情是这样的,张先生家住河北石家庄的赵县,他家里有个82岁高龄的老母亲,平日里身体还算是挺健康的,没事还会到村里到处走走,不过考虑到老人的年龄大了,兄弟俩也没有多少时间照顾她,担心她每天吃饭会不按时和不方便。
兄弟俩在仔细商量过后,决定把老人送到养老院去,当天下午3点多送去福宁养老院,在办完手续和老人交代完后,兄弟俩就各自回家去了,没想过了6个小时,到了晚上9点左右,养老院打来电话称,他母亲莫名就找不到了。
在墙角处发现老人,原因是想翻墙受伤了
本来他是想要立马赶过来,但是养老院说会再找找,让张先生不要过于担心,等了差不多1个小时左右,养老院又打来了电话,称他的母亲是找到了,但是受伤有点严重送医院了,张先生也是立马就赶到医院看望母亲,从母亲口中也得到事情经过。
原来老人家是有出门遛弯的习惯,当天在养老院吃完晚饭后,她和往常一样要出门走走,但是养老院对外的大门已经关上了,老人就想到要翻墙出去,没想翻墙时出现了意外,把自己给摔伤得挺严重,医药费都已经花掉了8万元,人只能在家里躺着。
老人从屋内爬窗出来,再去翻墙意外受伤
在张先生看来是养老院的责任,毕竟人是送到养老院去了,时隔6个小时就摔成这样,不过多次找养老院协商赔偿,但是都没有协商出结果来,无奈他只能求助于媒体了,在接到张先生的求助后,5月26号记者也到了养老院了解情况。
据养老院的院长介绍:在老人出事后也查看过监控了,当时老人进了安排她住的屋子里,接着就打开窗户翻了出来,手里拿着根拐杖想要出门,到接近大门的位置时,7点多门还是开着的,老人不知怎么就要翻墙了,结果就意外摔伤了。
院长认为养老院已经尽责,还表示是被家属坑了
老人所交的也是最低档的费用,没有那么多人在看护,再加上又是爬窗出去的,院长认为养老院已经尽责,还提出是被家属坑了的说法,表示老人可能是精神上有问题又或者有别的情况,不然正常的老人怎么会又爬窗又翻墙的。
在现场张先生也做了反驳,称自己的母亲身体很健康,从来就没有出现什么严重的病,既然人是在养老院摔伤的,那养老院就要负责赔偿,不过院长也说了不是不赔偿,此前就已经协商过了,先让老人接着来养老院,但是家属不肯同意。
目前张先生已经反馈给相关部门,下一步是准备先治疗好老人,再来和养老院协商赔偿的事。
小结
整件事情看下来,应该是老人在养老院住不惯,想要从养老院出来回家,只是怕养老院不让她走,所以才会爬窗户出来,不过她对养老院又不太熟悉,可能是没有找到大门,所以就想要翻墙出去好回家,结果不小心把自己给摔伤了。
从老人的行为举动来看,确实是身体挺健朗的,儿女没必要送她去养老院,让她自己在村里活动活动,可能比送养老院还好一点,毕竟离开熟悉的环境后,适应还是要一阵子的,说不定没有认识到新朋友,心里郁闷还不如在村里居住。
在这起意外摔伤的事件里,我认为养老院的责任也不大,毕竟不是交的一对一24小时看护的费用,老人又是自己爬窗出去受伤的,理应是要家属自己来承担责任,养老院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给予部分经济上的补偿就行了。
写在最后
在老人还能自己出门走动的时候,其实家属是不用太过于关心,老人自己到村里走走,跟些老朋友说说话,心情上就得到舒缓,也能多活上些年头,要是天天让她待在家里,很可能就会闷出病来了,更别说是把她送到养老院里面去了。
莫名给老人更换了个居住环境,别说是老人心里会慌张了,就连年轻人也是要适应一段时间的,除非是老人真的到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不然还是建议让老人家待在熟悉的居住环境下,大家对此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