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经省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研究,省委批准,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这是省委、省政府立足我省实际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拓宽基金保值增值渠道,提升基金支撑能力,维护广大参保群众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根据基金各统筹区运行情况,科学分析测算,认真制定我市委托投资工作实施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扎实做好资金调度和划转等工作,确保了我市参与委托投资运营的基金按要求归集到位。2020年,我市共按要求上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5.07亿元参与委托投资运营。
【来源: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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