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领取退休待遇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文件精神,2020年度尚未进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按以下办法进行资格认证,否则我中心将于2021年1月份暂停发放您的待遇,暂停待遇的人员在认证后再予以补发。
具体认证办法如下:
1、使用电脑互联网自助认证。已经在社保经办机构采集过脸模信息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使用电脑进行自助认证。
2、使用手机APP自助认证。已经在社保经办机构采集过脸模信息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使用手机下载内蒙古12333软件进行自助认证。
3、社保服务大厅认证。需要认证的人员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红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桥北红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进行认证或三楼320室进行认证。
4、特殊群体认证。特殊人群(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生病住院人员),可加入红山区领取待遇认证QQ群进行视频认证,QQ群号550109358、575377460。
5、异地居住人员认证。对使用电脑互联网或手机APP自助认证未通过,且未在赤峰市区内居住的红山区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可加入红山区领取待遇认证QQ群进行视频认证,QQ群号550109358、575377460。
为避免因未进行资格认证影响您待遇的正常发放,请及时进行认证。
赤峰市红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0年12月2日
来源:赤峰市红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