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零陵:为在岗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
2020-10-14 21:41  浏览:311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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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零陵区卫健局组织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召开会议,积极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工作。笔者从会议上了解到,零陵区印发了《零陵区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从村卫生室规划建设,村医的配备、村卫生室的管理模式入手,实施统一人员管理、财务统一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准入退出、统一绩效考核;责任独立承担、财务独立核算的“六统一、两独立”管理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医生保障机制,筑牢网底,稳定村医队伍,提升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据悉,此次参保对象主要是零陵区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要求的相应执业资质并按规定注册,且在指定的村卫生室开展医疗、公卫等工作的人员。2020年9月30日前在岗,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未满59周岁,女未满54周岁)。

具体负责在岗村医养老保险工作的零陵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唐爱民介绍说,此次养老保险缴纳政策将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届时,零陵区财政将拿出近120万元,按每人每年3000元给予补助,这一政策福利可让近400名在岗乡村医生受惠。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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