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热的6月即将来临,又有一大批新规马上解锁。6月,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开始发力将惠及老年人的养老大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呵护并指引孩子们健康成长;婚姻登记试点“跨省通办”,惠及青年、壮年人群,协助构建和谐家庭;还有12项惠及全民的交管新措施即将实施......
6月新规条条桩桩直指民生痛点,将怎样协助我们改善生活?
积极应对老龄化,专属商业养老险开启试点
前段时间公布的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中国总人口为14亿1178万人,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养老问题”再次成为民众热议的焦点。老人越来越多,年轻人的“供养”压力将越来越大。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5月15日,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我国在补齐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短板的一大尝试,意味着除了以往传统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更多人群,尤其是以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将拥有更多商业养老保障路径。
(图片来源于《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通知》称,将从6月起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包括: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保险、太保寿险、泰康保险和新华保险六家大型险企。保险公司可通过其官网平台或其所属保险集团官网平台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销售区域不受试点区域限制。
在我们最关心的收益方面,根据与《通知》同时公布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方案》明确表示,积累期采取“保证+浮动”的收益模式,保险公司应为消费者提供风险偏好不同的一个以上的投资组合。不同投资组合的保证利率可以不同,但不得超过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法定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在积累期,保险公司应向消费者提供投资组合转换功能,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一定期限内可转换次数、转换时点,以及转换费用收取标准等。
这则新规,对我们普通人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据证券日报,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表示,商业养老险必须等消费者年满60周岁方可领取养老金,“这保证了产品的专属养老的属性”。同时,在当前理财产品普遍没有保本特性的情况下,该产品采取“保证+浮动”的模式,能很好地发挥存款替代作用,吸引更多人参与。
对于“两地六险企”参与试点,黄大智分析认为,专属养老保险的特色之一是为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养老保障,而浙江和重庆这方面的特色鲜明,同时经济较为发达,人们的收入水平较高,这让试点更加有的放矢。
《通知》明确规定,试点期限暂定一年,探索之后,未来或将总结经验,推行至全国。
直面校园暴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施行
都说“少年强则国强”,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2020年12月26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内容包括预防犯罪的教育、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对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的责任,也对家长、学校如何合力培育品行优良的学生、“问题孩子”如何矫治教育等问题作出引导。
(图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该法强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树立优良家风,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发现未成年人心理或者行为异常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教育、引导和劝诫,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指导教职员工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同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建议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未成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现未成年学生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立即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送相关专业机构诊治。
针对这些年在蔚然成风的校园暴力问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针对性地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领证不用回老家,这些省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正在备婚的小伙伴注意了,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常住地在上述省份,结婚、离婚领证可能不再需要舟车劳顿地回户口所在地,将为你们节省时间、人力、物力成本了!
根据现行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在人口流动频繁的今天,这一规定无疑增添了“领证”的成本。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更值得注意的是,流动人口中15岁至35岁的人员占了总量的70%以上。这些人员多为外出打工就业、经商办企业、求学参军人员,适婚人员占绝对比例。
据民政部介绍,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后,如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认定依据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
12项交管新措施即将实施,电子机动车驾驶证在路上
还有一则好消息,有车族和无车族都受益。5月10日,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将推出12项交管新措施。
在这12条新规中,最受关注的亮点就是即将试点推行的电子机动车驾驶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宇鹏介绍,电子驾驶证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式样全国统一,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今年6月1日起,将先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今年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明年全面推行。
这则消息无疑另广大车主振奋,还没考驾照的小伙伴也有好消息,除了汽车驾驶证的电子化,在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上也将优化。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由5项减少为4项,更加贴近实际驾车操作要求,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公安部交管局局长李江平在发布会上表示:以上12项新措施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4项试点措施将自6月1日起在部分地方先行先试,并逐步扩大试点,全国加快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