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唏嘘丨银川老人将百万房产赠保姆?老人去世,子女将保姆告上法庭
2021-01-27 13:36  浏览:770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近日,兴庆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继承纠纷。银川一老人去世前,将自己价值百万的房产留给保姆。

就在老人子女与保姆为此发生矛盾时,保姆拿出了她与老人在生前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而老人的子女对这份遗赠扶养协议提出异议,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庭。

据了解,老人子女双全,但常年忙于工作无法照料年迈父亲。于是,老人自2016年起即由保姆照料。

一边是保姆无微不至照顾的温暖,另一边是缺少子女陪伴的失落,面对这样的反差,老人选择在去世前将房产留给保姆。

据保姆说,2018年老人与她签订了这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保姆负责老人的生养死葬,老人去世后,其房屋归保姆所有。

2019年底老人去世,保姆认为其对老人尽到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她认为,房产也应按照协议中的约定,归其所有。

经审理法院认定,保姆提供的遗赠扶养协议系他人根据老人此前的日记、遗嘱等内容拟写,并非老人亲自口述代书;且提交的视频显示,老人签署遗赠扶养协议时不具备阅读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的条件,老人也未在协议上签字,捺印系他人协助完成。故不能证实该遗赠扶养协议系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对保姆的请求不予支持。

审理本案的法官认为,虽然案件中保姆因证据瑕疵,请求未能得到法院支持,但“遗赠扶养协议”作为保障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重要方式,也逐步走进了大众的视野。

《民法典》扩大了扶养人的范围,更有利于保障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权,合法的遗赠扶养协议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同时,也要提醒大家,作为子女应当多陪伴父母、关心父母,缓解父母空巢之苦,切莫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而后悔莫及。

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记者:王辉 魏焕力

来源: 银川晚报


发布人:47ba****    IP:61.145.43.***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