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福州6月16日电 记者从福建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福建省2020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
据介绍,今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当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适当倾斜。7月1日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此次继续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是连续第23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也是连续第6年同步同办法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将有208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