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职工朋友注意
好消息!
包头市养老保险中心又有最新消息
上半年企业新增退休人员
可以全部预发养老金啦!
为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堵点和难点问题,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预核预缴和养老保险待遇预发工作的通知》(内社险发[2020] 64号)和《关于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预缴和养老保险待遇预发的通知》( 内社险发[2021] 2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我市在去年灵活就业人员预发养老金的基础上,2021年将全面推开企业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预发工作。
那么符合什么条件
才能享受预发养老金呢?
预发的养老金是怎么核算的?
关于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起来看权威解答
问
那符合什么条件才能享受预发养老金呢?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履行完退休审批手续的企业新增退休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可以办理养老金预发业务。
1.企业退休人员需预缴养老保险费至退休当月,且无历史欠费;灵活就业退休人员需截止至2020年12月无历史欠费或已按文件规定预缴养老保险费至退休当月。
2.新增退休人员系统内基础信息准确无误。
问
预发的养老金是怎么核算的?预发以后还会重新核算吗?
在自治区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记账利率公布前,暂按上年度的计发基数和记账利率计算养老金并进行预发,待本年度的计发基数和记账利率公布后,对预发的养老金进行调整和清算。
问
重新核算养老金,预发人员需要做什么吗?
预发人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退休申报业务以及其他退休相关业务仍按照原有程序办理。
1.企业退休人员
预发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待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其所属单位需及时为预发人员调整个人缴费基数,并对预交的养老保险费进行清算,否则将无法核算正式养老待遇。
2.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预发养老金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待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需自行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至退休当月;已预缴人员需自行对预缴的养老保险费进行清算,未能及时缴纳或清算养老保险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缴费年限及养老待遇,同时也将影响正式养老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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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头职工e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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