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社局发布通知
自2020年1月1日起
调整西安市范围内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具体有哪些变化呢?
这就带大家伙一探究竟
工伤保险调整
01待遇调整范围和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含)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不包含2019年12月31日(含)前已经死亡及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
02调整标准和原则
(一)伤残津贴:
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25元、118元、111元、104元;
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586.5元的,增加到3586.5元。
5至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97元、83元;
增加后,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900元的,增加到2900元。
伤残津贴调整后,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1至4级工伤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低于3586.5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453元;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207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三)生活护理费:
以2019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3265.0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2612.0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959.02元。
03费用支付渠道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已将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其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按本通知调整后,由用人单位支付。
5—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农民轮换工的伤残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按照原渠道支付。
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相关待遇,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愿大家都能平平安安的退休
提起退休,就不得不提养老金
最近大家对于养老金也有很多疑问
减免社保费政策实施会不会影响养老金发放?
养老金怎么涨?谁能多涨?
权威解答来了!一起看看吧~
人社部:养老金能按时足额发放
在减免社保费政策实施前,人社部门已经做了充分预计和精确测算,能够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1、到9月底,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共减轻企业成本12045亿元,其中养老保险成本10140亿元,占84.1%。
2、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实际运行情况看,总体是比较平稳的,甚至还要好于预期。
3、从基金收支来看,总收入2.1万亿元,总支出2.8万亿元,基金累计结余4.5万亿元。
下一步将指导各地把阶段性减免政策进一步落实落细,加强对各地基金情况的监测,“确保养老金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还有还有关于养老金的好消息
大家一定会很开心!
那就是养老金涨啦
01养老金涨啦
今年4月,国家明确2020年继续提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国近3亿人领取养老金,必须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02养老金怎么涨
按照通知,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其中:
1、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
2、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
3、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03谁能多涨养老金
根据调整办法:
1、挂钩调整时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所以,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2、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所以,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养老金可以多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