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荣海
实习生 曾秋云 张琪悦
新建住宅小区要同步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同步交付;医疗机构应当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近日,武汉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汉提出打造服务更有温度、覆盖更有广度、保障更有力度的“武汉养老样板”,到2022年,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有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的新格局。
各中心城区至少新建1所综合性示范性中大型养老中心
支持国有企业采取投资、合作、提供场所等方式建设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各中心城区至少新建1所集老年人生活、学习、保健、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示范性中大型养老中心,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新城区结合实际推进养老中心建设。
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个由政府建设或者提供场所交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综合体,重点为特困、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失智、计生特扶、优抚对象等困境老人提供普惠托养服务,按照每张床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贴,并按照实际入住人数给予运营补贴。到2022年,全市至少新增养老中心7所、养老服务综合体100个,由政府提供设施场所的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2万张以上。
新建住宅小区需配建养老服务用房
武汉将制定实施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办法。新建住宅小区(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住宅小区未达标的,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等方式调剂解决。
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允许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闲置房屋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农村福利院改造提升工程,到2022年,各新城区均建成1—3个能满足周边5个以上街道(乡镇)特困人员的供养服务中心,每个按照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新增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点)500个、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等绿色通道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支持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根据内设医疗机构类型分别给予5—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22年,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率达到100%。
医疗机构应当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资源,重点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集中或者居家医养结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专科、增设老年人护理床位,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实际入住人数给予运营补贴。研究出台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标准、规范。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不断提高签约服务能力。到2022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病科比例达到50%以上。
明年底至少完成3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实施意见提出,对连续提供6个月以上签约服务的家庭养老床位,经评估合格的,每增加10张床位给予服务提供主体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22年,全市至少建成2—3个人工智能养老示范区、5个人工智能养老机构、20个人工智能养老社区、2000张家庭养老床位。
实施老化环境改造。以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为重点,加快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制定全市老年人居家和小区环境适老化改造标准,采取市场化运作、政府资助等方式,对经评估实施适老化改造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行1000—3000元的阶梯式补贴,到2022年底,至少完成3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支持养老服务品牌连锁运营。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对连锁运营3A及以上等次养老服务设施达到5个(含)以上的企业或者社会组织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利用公有房产兴办养老机构的,租赁期限可延长至15年。养老服务企业在同一行政管辖区增设营业场所可“一照多址”,对已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到2022年,武汉市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养老服务企业(组织)达到5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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