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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被关养老院,上海91岁老奶奶想回家,4子女却不准养老院放人
2020-12-27 08:25  浏览:1114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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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孙奶奶今年91岁,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享受离休干部待遇,还被颁发过「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但现在却被迫待在养老院,有家归不得。 孙奶奶看见媒体来访,立马提出了帮她回家的请求,她还拿出两个小瓶子,里面都是她平时攒下来的安眠药。 她说,她甚至苦闷得想要寻短见。


多年前老伴去世后,孙奶奶独自居住在两室一厅的老家。 2015年,老人在家不慎摔倒受伤,随后被送到医院救治,出院后就被子女送进了养老院。 几个月后,孙奶奶的身体完全康复,她向子女们提出回家居住,没想到却遭到了子女们的反对。 子女们更跟养老院签了协议,没有他们的同意,养老院不得让孙奶奶出去。

孙奶奶表示,自己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可以独自洗漱、吃饭和整理衣物。 自己想回家,不想像个犯人似的待在养老院。 但子女却不同意,虽然老人在养老院每天垂头丧气,整日哭诉想要回家,甚至有自杀的念头,但子女们从头到尾不为所动。 子女们的理由是:养老院更能保障老人的安。 「哪有24小时值班医生,万一发生情况,可以第一时间采取急救措施,还会调用120救护车,陪同一起去医院。」儿女们说:「我妈妈现在这个状况不是很合适回家, 如果她独自住在家里,我们是绝对不放心的。」

孙奶奶认为,生命诚可贵,但如此行尸走肉般地活着,失去了自由其实更为痛苦。 何况,在她看来,摔跤的老人太多了,在这里自己也照样摔跤。 为了回家,孙奶奶5年来四处求援,找过社区居委会、法院、司法局,但都无法如愿。

后援律师范晓峰对此事提出他的看法,范晓峰表示,民法对民事主体没有年龄限制,高龄老人的意愿受法律保护,孙奶奶在法律上完全可以自由走出养老院。 基于这一法律原则,养老院与老人子女签署不允许老人外出的协议,涉嫌侵犯了老人的权利。 因此,孙奶奶此前想状告子女的诉讼方向错了,应该状告养老院,要求其放行。

但还有个问题摆在这里,那就是高龄老人打官司谈何容易! 孙奶奶的身分证、银行卡和家门钥匙都掌握在她的子女们手中,老人身边没有手机,也没有钱,财产情况自己都不知道,就算老人真的想请律师打官司,也困难重重。


发布人:f28f****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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