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我区出台十条措施 助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2021-01-15 16:30  浏览:722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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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康百龄帮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积极参加老年活动。记者 王 欢 摄

社会力量在我区开办养老服务中心可获得30万元补助,养老服务中心获评市级五星(叶)等级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近日,记者从区政府办公室获悉,我区日前发布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措施,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1.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

对社会力量建设的养老服务中心,经市民政局认定合格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完成养老机构备案的,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一次性建设补助。

2.养老服务中心租金补助

对社会力量租用社会资产建设运营的养老服务中心,经市民政局认定合格并正式运营后,每年给予项目5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租金补助,补助期限三年。

3.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

养老服务中心完成养老机构备案,按其接收渝中区户籍老人数量,给予每月每张床位300元运营补助。

4.养老服务中心等级奖励

养老服务中心获评市级四星(叶)、五星(叶)等级的,分别给予8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社区养老服务站获评区级AAA、AAAA等级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补助

对公办民营及社会力量兴办的社区养老服务站进行绩效考核,按考核绩效给予每年7-10万元运营补助。

6.社区食堂建设补贴

新建社区食堂或社区餐桌,完成验收备案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用餐规模达10人以上不足30人的,或设置10平方米以上老年用餐区域的补贴1万元;同时用餐规模达30人以上不足50人的、5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补贴。

7.社区食堂运营补贴

社区食堂或社区餐桌根据用餐服务情况按年度给予运营补贴。年助餐人数3000人次以上不足5000人次的、5000人次以上不足8000人次的、8000人次以上不足12000人次的、12000人次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4万元、6万元补贴。

8.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保险支持

养老服务中心完成养老机构备案的,统一纳入市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申报范围。社区养老服务站由政府统一购买场地公众责任险。

9.人才培训支持

将养老服务中心(站)从业人员纳入全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开展运营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培训。

10.税费减免政策落实

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和居家上门服务企业(组织)免征增值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水电气费用按照居民价执行,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可同等享受小微企业税费减免、创业补贴、投融资支持等优惠扶持政策。

【来源:渝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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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0ab7****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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