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港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工作正式启动。高港区范围内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退休(职)人员、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再次上调基本养老金,本次总体调整水平在4.5%左右。
今年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调”“长缴多调”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群体的关怀照顾。具体调整办法为: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1元。
二、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其中: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满1年每月增加1.8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缴费年限25年以上的,每满1年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按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增加。
三、适当倾斜是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高龄人员再增发基本养老金。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职)人员、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3元、32元和41元。
此次养老金上调预计惠及高港区1.72万企业退休人员及2400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目前,区人社局正抓紧核对信息,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7月1日前全面完成调整补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