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办理原市园林局工作人员补缴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公告
2021-06-18 04:43  浏览:659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等规定,我局正在办理原三亚市园林局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缴事宜,为保障上述职工的相关权益,现公告如下:


1992年1月至2010年5月在原三亚市园林局工作且未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人员请于此公告公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最晚于2021年7月17日前),到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99号103室,联系电话:88666360)办理相关事宜,逾期不办理的将按自动放弃处理。因未收悉本公告等各种原因所造成的延误,后果自行负责。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7日  


本文来源:三亚晨报


发布人:b771****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