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文星乃
“多亏了你们,不然我的12万元养老钱就要打水漂了。”近日,年逾六旬、家住金川区北京路的王先生来到金川区北京路市场监管所,为工作人员送上一面“维护消费者权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锦旗表示感谢。
原来,今年3月初,王先生在市区一家收藏品公司花费12万元购买了一套第四套人民币。当时公司承诺,购买后三个月就能升值变现。可当王先生想卖出这套人民币的时候,却发现并非像商家承诺的那样可以获得高额利润。于是,王先生前来交涉退货退款,商家却多次推脱。多次交涉无果后,他向北京路市场监管所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由于涉及金额较大,北京路市场监管所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到被投诉的店里暗访调查。经查,该店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其经营的已退市的具有收藏价值的人民币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但是,工作人员发现其中暗藏“玄机”: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未如实准确告知消费者所购买的第四套人民币的品相、属性及当时该人民币的市场行情范围,并夸大宣传该套人民币的升值空间和交易热度,此价格再入市交易很困难,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和困扰。
“目前,已有两名消费者对该店进行了投诉,我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约谈商家,并责令商家全额退货退款。”北京路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说,已责令该商家限期整改,对所有销售的商品明码标价,规范经营。并约谈商家,要求其在经营过程中如实告知消费者商品的真实情况,不得为了盈利和追求销量有意夸大商品的升值空间和交易热度。
同时,北京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提醒广大消费者,已退市的人民币和古玩收藏品一样有一定的稀缺性,根据该商品的品相、稀缺性等因素,其价格在交易过程中有很多不确定性,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仔细辨别,留存相应的购买凭据。
本文来源:金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