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表决通过:尊重老年人习惯,让信息传播“无障碍”
2020-12-30 10:22  浏览:325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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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 (首席记者 姚丽萍)数字时代,要尊重老年人习惯,让信息传播“无障碍”。今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


图片来源:东方IC

移动互联时代,如何让老年人也享受数字便利,而不是遭遇数字鸿沟?立法关注高质量养老,一种意见是,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发布的《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此,条例第19条第二款明确:本市为老年人交通出行、就医、办事等提供便利;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企业,在为老年人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时,应当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满足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的需求,推广应用符合老年人需求特点的智能信息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公共服务时,应当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习惯,保留并完善传统服务方式。

同时,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入住制度,也是条例的一大亮点。在公办养老机构,养老床位是有限的,有限资源如何公平使用?审议过程中,一种意见是,增加有关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入住制度的规定。立法综合考虑本市养老床位供给情况、社会养老需求状 况,以及相关制度功能等因素,采纳了这一意见,明确市、区两级政府应当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资源统筹安排、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保障资源公平享受。为此,条例第60条提出: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保障达到一定照护等级的老年人依申请轮候入住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市发展改革、民政、财政等部门以及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资源统筹配置,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公平享受 。

此外,上海推进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合作与发展,建立健全政府间合作机制,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推动本市老年人异地享受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养老服务补贴等待遇,方便老年人异地养老。


发布人:761a****    IP:183.195.17.***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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