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工作方针,积极稳妥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严格执行最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经办规程相关政策规定,继续落实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和应发尽发制度,持续开展新增扩面、参保续保工作,继续加大创新力度,提升经办水平。为充分落实社保扶贫相关政策,该县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由县财政按每年1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有序推进。今年,涉及享受代缴政策的参保群众达3万多人。截止目前,该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9.4万人,为72839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城乡居保待遇按月落实到位,切实解决广大城乡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养老问题。
【来源:市人社局】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