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芝罘区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第6次上调
2020-12-25 11:39  浏览:651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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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在线12月25日讯(通讯员 董士杰) 近日,烟台市芝罘区人社局开展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全区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将上涨24元,从每人每月165元增至189元,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始调整。此次调整是我区自2011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6次上调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也是历年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将惠及全区1.09万参保居民,157万补发养老金已于12月25日发放到位。

在同步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同时,芝罘区还全面推进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项机制”,着力提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一是建立高龄老年居民待遇倾斜机制。在按照政策规定正常计发养老待遇的同时,为65岁以上的老年参保居民再加发一定数额的基础养老金,其中65—74岁人员,每月加发5元;75岁(含)以上人员,每月加发10元。二是建立缴费年限与待遇挂钩激励机制。在按照政策规定正常计发养老待遇的同时,对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超过15年(不含补缴年限)的人员,每多缴一年,对应再加发基础养老金1元,上不封顶。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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