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沧州市出台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若干措施
2021-05-13 11:17  浏览:323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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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沧州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近日,沧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四个方面对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从强化备案监管、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从业人员监管、强化涉及资金监管、强化运营秩序监管、强化应急处置监管、强化服务退出监管七个方面,实现对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方位监管。二是明确主体,汇聚合力。从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营造社会监督环境四个方面,构建了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大监管格局。三是创新方式,提高效能。提出了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建立信用评价机制、推行“互联网+监管”、建立健全标准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七个方面的具体监管措施。四是加强领导,落实保障。为确保监管制度发挥作用,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三个方面,提出了贯彻落实要求。《若干措施》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统筹部署抓好落实,把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与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鼓励引导全社会参与,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跟踪了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推动人财物等监管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技术、设备、经费保障,提高现代科技手段在综合监管中的应用水平。


来源:河北民政网


【来源:河北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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