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广西: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1-08-24 09:37  浏览:508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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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西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广西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就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减证便民政策。


根据《通知》规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不论是否具有广西户籍、是否在广西居住,均可凭身份证(不再需要提供户籍或居住证)在全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同一参保时段不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复参保。


《通知》还明确,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办理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后一直未缴费,如其曾经的工作经历可按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及以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记者/彭媛媛 实习生/陈春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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