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对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负有责任,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被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应急管理局罚款80万元。
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的《(鲁日东)应急罚〔2024〕SG2号》处罚决定书,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对日照市东港区理想之城南区项目“4·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东港区应急管理局对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80万元。
上述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月23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显示,2023年4月4日,该厅安全生产委员会曾下发《关于督办日照市东港区理想之城南区一标段项目“4·1”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称,4月1日,日照市东港区理想之城南区一标段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类型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该通知,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日照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闫磊,项目负责人周士伟),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日照天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兆良,项目负责人张萌),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为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江苏省,法定代表人徐刚,项目负责人闫杰伦),监理单位为山东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济南市,法定代表人陈文,项目总监袁洪周)。
天眼查显示,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日照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为山东鲁班控股集团成员,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日照天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为日照市飞泰能源成员,是一家以从事建筑安装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