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10月2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辽宁省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姜伟(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姜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姜伟 资料图
退休三年后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姜伟生于1958年2月,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7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曾任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委副书记、区长,明山区委书记,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2017年1月,任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1年2月,退休。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6月21日消息,姜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纪法底线失守
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29日通报,姜伟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姜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向领导干部赠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姜伟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姜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作者:李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