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回静 通讯员宋海燕)目前,市人社局圆满完成全市5475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省级基础养老金提标补发工作。
据了解,本次调整标准为:自2021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础上增加5元。提标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3元。
为扎实做好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执行速度全省领先,市人社局通过提前摸清待遇领取人员底数,多方宣传政策,提前做好提标补发资金预算,与财政部门积极主动沟通协调,确保提标所需资金足额到位,保障了待遇提标、补发“不漏一人,不少一分,应发尽发”,有效增强了城乡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1-05-26 00:00:00:01011620c101162.html0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提标补发完成/enpproperty本文来源:嘉峪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