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呢和大家分享家里有老人不幸去世,养老金余额是否能继承的一个话题?最近都有个朋友发消息问我,说他的一些情况,家里有老人,不幸去世了,可是养老金没有取出来,像这种情况怎么办?作为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养老金的余额,根据他的情况,我去查询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在2011年的时候国家有相关规定,子女是可以继承养老金余额的,首先的话,咱们就先和,大家普及一下养老金的专业知识,和怎么继承父母养老金余额?
养老保险相关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
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被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提供适当水平的基本生活保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改善居民对改革的心理预期,增加即期消费,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要
余额继承
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
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相信大家看到这里对养老金余额的,继承都是有所了解了,作为子女我们都是希望自己的父母长命百岁,可是生命都会有消失的一天,这个是我们不能所决定的,毕竟每个人的父母都会老去,当父母老去的时候,他们养老金的余额,作为子女我们是可以继承的,
对于普通家庭的来说,这笔资金是能够解决一些困难的,但是对于富裕的家庭来说,他们不继承养老金额都没有多大的影响,大家说是吧?关于养老金的问题,大家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我们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