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7月1日起,按照每人每月提高5元中央基础金的标准调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涉及我市45.42万城乡居民,调整及补发资金860.5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调整后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平均水平将达到134.55元/月。
为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做好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轨衔接,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已由3000元/年提高到6000元/年,同时为满足不同经济层次的需求,现已设定15个缴费档次供参保居民选择,对应不同的缴费档次政府给予一定的帐户补贴,这也是通过激励多缴费长缴费进一步提高养老待遇的重要举措。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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