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
养老是中国古代统治者以“孝”治天下的表现手法之一,也蕴含中华民族养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早在尧舜时代敬老、养老已经成为一种礼仪形式。
养老礼就是古代对德高望重的老人赏赐酒食等,并致以敬意的理解。夏商两代亦实行养老礼,西周则对养老礼加以改造,纳入礼乐文化的范畴。作为周代礼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礼对社会稳定、社会公德‘政治秩序都有极大的正面作用。
配图。在我国古代,地方政府会把乡饮酒礼作为一个重要的官方礼仪活动,按照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程序执行。乡饮酒礼会在每年的正月初一和十月初一举行,举行地点一般在各地方儒学的明伦堂,各地方长官会亲自到场参加,德高望重的老人都会被邀请。仪式上,长官还会赠与老人牌匾或手杖,以示尊敬。
为了防止老人没有人照顾,古人还订立了一些制度,比如“存留养亲”。“存留养亲”简称“留养”,中国古代法律规定,徒流罪犯家有祖父母、父母年老或疾病而无其他男丁侍养者,得停止或免除刑罚的执行,返家侍养其亲。唐、宋、明、清律还定死罪犯亲老疾应侍者须上请,但十恶不赦之罪除外。(十恶,即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在南北朝时期,已经出现官办的“养老院”——孤独园。梁武帝曾下诏:“凡民有单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县咸加收养,赡给衣食,每令周足,以终其身。又于京师置孤独园,孤幼有归,华发不匮。若终年命,厚加料理。”
今天,养老礼已经不再存在,不过敬老养老的精神依然是我们社会所必须的。古人尚且懂得为敬老养老制定国家政策,实施一系列措施,现代人更应该要把这种精神发扬光大,使老有所养。特别是我国将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敬老养老更是一个切实的问题,关系到社会和谐、国民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