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谭林丽)昨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为帮助全区困难老年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家养老品质,我区正式启动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将对全区445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试点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平均每户可补助经费2000元。
据介绍,我区将对445户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和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或残疾老年人家庭,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试点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改造对象须在80周岁(以身份证年龄为准)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失能老年人无需重新认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老年人则依据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6项指标综合评估,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认定为“失能”;属于残疾类别的改造对象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第三代)。如已纳入过残联或其他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同类补贴项目,或改造住房不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不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不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已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的,不列入此次改造范围。
记者了解到,此次主要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进行住宅及家具设施适老化改造,分为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设备、物理环境的改造及老年用品配置7个类别,含30个项目,涉及防滑处理、高差处理、安装床边护栏(抓杆)、安装扶手、配置沐浴椅、手杖、防走失装置7个基础类,以及平整硬化、安装扶手、门槛移除、安装监控装置等23个可选类。其中,7个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对象家庭予以补贴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23个可选类项目则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对象家庭在完成7个基础类项目改造的前提下,在补贴标准范围内可选择其他23个可选类项目之一或者几个项目进行改造。
区民政局表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将于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竣工验收。对这445户符合条件的试点对象家庭,政府将按照每户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如改造费用高于补贴金额,超出部分由改造对象自行承担;如改造费用低于补贴金额,采取实报实销方式予以补贴。
【来源:万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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