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速,为了适应和应对这种情况,特别是近两年来关于延迟退休的讨论越来越多,但是有关延迟退休的这一话题,早在2016年人社部就表示将在2017年启动,并且在2020年正式实施,并且有五年的过渡期,也就是2022年实施,随后在2020年11月的“十四五规划”的出台,明确的指出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的法定退休年龄。
也就是说延迟退休的政策一定出台,但目前还没有政策性的文件出台,只有山东省目前采取自愿的方式,对一些特殊人才允许延迟1~5年,延迟退休最迟65周岁退休。
根据2020年发布的文件及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在2020年11月1日开始实施,这也是此办法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处,或全天候提供服务的机构,床位要求在十张以上,说到底就是市场不够规范,由于存在着高收费,资质上参差不齐,老年人住进去子女也不放心,针对这种情况,新条例也有了明确的规定,特别对于养老机构的各项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应当在明显的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在进口和出口设立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有了这套新规更加保证老年人的权益。
另外,在2020年10月末由财政部和医保局推出了社保第六险一长期护理险。,《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就是指通过互助统筹基金,为失能能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和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它分为机构护理、居家上门护理、居家自主护理三种护理形式。病人通过申请鉴定,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长护险。
特别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先先生,日前撰文称此次扩大试点的长期护理险重要突破就是建立一个独立的筹资机制,同时为了不增加企业的负担,绝对在现有医保费上以平移的方式予以解决。这个对医保制度当期的收支平衡没有影响,因为是通过统筹的方式,特别是现在社会各界的需求长期护理险。另外,在中国长期护理险也能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许多问题需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