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农村的房屋发展养老产业,从大方向来说没得问题,最高决策层是鼓励的,但到具体的执行层,还要看执行的力度以及相关的最基本的条件。
第一,大背景之下的政策问题。上级政策总体上来说是鼓励,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利用农村房屋发展农村康养产业。在此大背景之下,一些地方就积极进行了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既较好利用了农村资源,又解决了部分人的养老问题,发展了养老产业。但由于这一政策推出的时间不长,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及政策也需要完善,所以不少地方还是以观望为主,推进的力度较小,甚至有的还仅仅是停留在口头宣传上,并没有实际性的启动。
第二,最基本的条件问题。即使某地已在大力推广农村养老这一模式,但也绝不是放任自流,绝不是任其自由生长,房屋的产权问题(想通过发展养老产业而将其违建合法化,肯定不可能)、基本面积达标的问题(规模太小显然不行)、养老相关技术指标达标的问题(安全、娱乐、活动等)。
当然,作为投资者来说,还要考虑投资回报的问题。养老这一行业,投入还是蛮大的,如果没有很好的客源,持续盈利还是比较困难。一时脑热,投入之后可能就是被套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