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冠疫情形势的变化,3月9日我市启动第二批三星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市民政局组成了等级评定评审小组,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制定了《宣城市养老机构三星级评审必须满足项目达标表》和《宣城市三星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审表》,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对自愿申报的养老机构开展评审。现场评审结果符合机构申请评定等级的,由评审小组报市养老机构登记评定领导小组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发布。
自2019年以来,我市获评星级养老机构已达120家,占全市养老机构总数的75%,其中已有两家养老机构取得三星级,在全省位居前列。此次第二批三星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开展,将对我市养老市场的规范和养老服务能力的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闵娟)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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