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确定首批市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的通知
2021-03-10 17:25  浏览:564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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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民发〔2021〕20号

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大榭开发区民政与社区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民养〔2020〕44号)有关规定,经申报审核、网上公示,现认定以下六家单位为首批市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1.宁波市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宁波市民康医院

3.宁波市社会福利院

4.宁波颐乐园

5.象山县老年公寓

6.余姚市长青老年人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民政局

2021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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