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网上办”指南
2021-04-08 11:51  浏览:873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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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们,为进一步提升社保服务能力,根据浙江省人社厅安排部署,我市将于4月9日起上线运行省级社保系统。最近,一些市民朋友很关心省社保系统上线后,参保登记、参保证明打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医保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等在网上和手机上还能办吗?或者办理流程是否有变化?别急,宁波市人社局将为您一一解答(仅供参考,具体以正式上线为准)。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依申请办理转移接续,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si.12333.gov.cn)或下载“掌上12333”APP,注册并登录。




2.首页顶部菜单点击“关系转移”,左侧菜单栏定位“社保转移申请”,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点击“申请”按钮提交转移申请。




温馨提示:


(1)省内跨区域企业间流动就业的不再需要参保人办理转移,社保经办机构在退休前进行一次性账户归集。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仍需参保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来源: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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