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通讯员 辛丽华 记者 孙茂寅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养老金水平,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泰山区根据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安排,自2021年7月1日起,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提高5.6%,即每人每月提高8元,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0元。全区60至64周岁、65至74周岁、75周岁及以上参保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50元、155元、160元。
为保障参保居民及时领取到调整增加的养老金,泰山区实施“精准调待、定时发放、社银直联”发放模式,截止目前,自7月起调整增加的居民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共为48817名居民提高养老金39.05万元,发放7月份居民养老金808.54万元,居民养老金月人均水平由158元提高到166元。
泰山区积极引导和鼓励居民早缴费,长缴费,多缴费,不断保,不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对选择300元缴费、500元、600元缴费、800元以上缴费的参保居民,分别给予30元、60元、80元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