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个问题:国家对农村土地进行了确权,30年不变,到期后继续30年不变,这么一来,有土地的始终有,没有土地的始终没有,不仅如此,土地多的就一直多,少的就一直少,现在平均化,那些有土地而且多的农民,能愿意平均化吗?
这个问题就是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了。在这套方案思想中,每个人都受惠于集体力量。独户单干的结果,就是种也不是,不种也不是,同时养老是大问题。大家合作在一起的好处就是,无论地多地少,都是受惠者。在这个大一统的事情上,具体谁家多一点少一点,就显得无关紧要了。
况且,老胡这套方案要施行,有两条路子可走,第一条路子,就是不动个人实际土地权益,该谁的还是谁的,只是在村范围内,进行全盘模拟运营。效果好,群众支持拥护,就继续下去。效果不好,矛盾重重,可以返回初始状态,各人不受影响。连这一条路子都不愿意的人,那就只好暂时规划在村集体土地经营之外,不享受相关待遇,直到思想做通后再进入。
第二条路子,牵一发而动全身。要实施这一套方案,将会使得国家对土地分配机制,进行一次调整,也需要国家出台一些配套的相关政策为此服务。土地30年权益照样可以沿用,到期再续30年不变也可以延续。不同的是,一张身份证就可以搞定,村民人人都有地,人人是股东,人人能养老。
只要农民养老问题一解决,只要土地经营模式由碎片到整片,只要村民都是集体经济的股东之一,利益切身相关。村委用人机制会大大改进,村民参与村事的积极性会大大提高。整个村子的活力就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