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参照村干部标准,解决村医养老问题
2021-04-28 09:41  浏览:431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来源:渔歌医疗整理


转载请在文首注明出处


近日,安徽省卫健委发布淮北市“两抓两提” 村室村医为乡村振兴“壮骨强肌”一文。“两抓”指抓村室建设、抓村医培养;“两提”指提村室能力、提村医待遇。




文中明确指出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支出、基本支出、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经费,全部纳入年度预算编制。每年补助每个村卫生室水电、网络等运行费用3600元。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按每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5000元。


此外,针对村医养老问题,分情况给出解决方案。


一、落实到龄退出村医生活补助,为1500余名到龄退出村医按月发放补助。


二、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障政策,解除乡村医生后顾之忧。其中濉溪县参照村干部养老政策制定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按照村卫生室室长参照村级副职4403.6元/年、其他村医参照村委会成员4203.6元/年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资金由县财政补贴40%,镇财政补贴30%,个人缴纳30%。


一直以来,广大乡村医生都在为退出后的生活发愁。虽然国家一直鼓励各地解决村医养老问题,但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很难统一要求。大家吐槽最多的就是,为什么好政策总是在别人家,我们省什么时候能有这样的好事?什么时候能不再一两百块钱打发人?


长期以来,村医扎根农村,服务农民,承担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等基本医疗服务。辛辛苦苦干了大半辈子,按理说,退休后,不用工作还有补助,村医的生活应该很安逸。然而,现实却不尽如此。


近日,有网民反映:自己的母亲今年八十岁了,很多年以前通过自学和努力成为了一名赤脚医生,也就是现在的乡村医生,一直在最基层从事治病救人、助产接生、卫生防疫等赤脚医生工作。几年前,国家根据相关规定给他的母亲发放了150元/月的乡村医生岗位补助费。但母亲房屋拆迁获得失地农民养老金以后,乡村医生岗位补助费就被取消了。


对此,宁乡市卫生健康局迅速做出了回应: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2号)、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乡县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函〔2014〕80号)文件要求,补助对象第二条第5点已经明确“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纳入补助对象,因为您母亲已享受失地农民养老金,属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范畴,所以不再纳入困难补助发放范围。


其实,网友母亲收到的每月150元的补助不属于“岗位补助”,而是湖南省政府针对生活有困难的老年乡村医生发放的生活补助。如果从其他渠道获得了政府提供的养老经费,就不再有“生活困难”的情况。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老年乡村医生的生活境遇不容乐观,有的甚至要靠生活困难补助维持生活。即便退休乡村医生有岗位补助,每月一两百元也是难以维持生活的。要夯实医疗卫生事业的网底,解决村医的待遇问题至关重要。生活补助只是过渡,养老保险才应该是最终目标。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们那里的退休老村医每月补助是多少?欢迎大家文末留言!


Pexels

发布人:0609****    IP:120.244.94.***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