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全国人大代表刘丽:建议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2021-03-08 10:40  浏览:209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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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一孤影,进门一盏灯,是现在大部分农村老人日常生活的写照。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的精神寄托、生活质量等问题日益凸显,养老难、养老贵成为亟待破解的瓶颈。让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我国总人口为140005万人,60岁以上人口为25388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8.1%,其中65岁以上人口为17603万人,占总人口比例为12.6%。国家卫健委预计到2020年底,全国60岁以上人口将超过2.55亿。到2050年前后,老年人口将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的34.9%。安徽省2019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117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8.41%,其中农村老年人1282万人,占老年人口70.4%;农村留守老人133万人,占农村老年人口的16.1%。

近年来,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持续加大政策投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指出,将“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除传统的敬老模式政策比较成熟外,其他养老模式缺少相应的系统性政策支持。面对庞大的农村老年群体,国家应出台相应政策,进一步充实完善,确保真正建立起普惠的、完备的养老服务体系。

建议:

一是合理分类,因人施策。合理分清农村老人的类别,比如哪些是政府兜底保障的、哪些是失能半失能的、哪些是身体健康、哪些是独居的。根据现实状况分为不同的类型,采取不同的模式予以服务保障。

二是因地制宜,有效利用。立足农村自然条件,合理利用农村资源,将农村闲置的校舍、村部、厂房等有效利用起来,加以整修和改造,建设日间照料中心,防止大拆大建。

三是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加大社会资本进入社会养老的引导和激励力度,给予运营、房租、康养等方面的补贴。对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供养、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和运营、居家养老和智能养老建设投入等,各级财政特别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大力支持。

四是广泛动员,社会参与。鼓励社会、企业、个人支持参与农村养老事业,发挥慈善捐赠的作用,对捐赠的企业,在税收、金融、用工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

五是有序推进,鼓励创新。按照成熟一个、试点一个、建设一个的方法有序推进,防止一哄而上或“一刀切”。对试点创新的地方给予补贴和鼓励。(记者 汪乔)


发布人:f686****    IP:223.213.61.***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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