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提醒!萧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
2020-11-04 22:58  浏览:1885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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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杭州市萧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发布公告,调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76号)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缴费档次

01

取消原100元/年、200元/年、400元/年、600元/年、700元/年、900元/年、1200元/年七个缴费档次,增加3000元/年、5000元/年两个缴费档次,调整后现有300元/年、5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1500元/年、2000元/年、3000元/年、5000元/年八个缴费档次,最低缴费档次从原来的100元/年调整为300元/年。


△注:

1、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一级、二级)、低保边缘户等特困群体政府按300元/年档次全额补贴,残疾人(三级、四级)按180元/年补贴,上述特殊人员选择参保档次对应补贴超过300元/年或180元/年的按就高原则补贴。

2、跨年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档次调整

02

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提高缴费档次还可以获得更高的政府补贴。原缴费档次已取消或要求提高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请按实际需要申请调整。最低缴费档次为每年300元。

待遇测算

03

时间节点

04

请参保人员于2020年11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2020年度缴费档次确认申请,并于申请后一周内通过支付宝或到就近签约银行完成缴费。

资料:区人社局

编辑:诸飞英

【来源:萧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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