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大臣退休称致仕或休致,致仕制度发端于商周,确定于秦汉,到清代已发展得十分健全。统治者之所以给予致仕老臣如此厚遇,一方面是酬谢他们多年理政之劳,保障其晚年生活无忧;一方面是为广大在任官员起到示范作用,鼓励他们勤于本职,效忠朝廷。
清代在乾隆之前,面向全体官员的致仕制度尚未形成,多为官员临时上奏,且重点在满员和武职。从而建立起独立的文官致仕制度。乾隆三年,又定原品休致大臣食俸之例,从中可知,官员致仕后的俸禄级别已分为全俸、半俸和无俸三类,主要由官员上奏致仕的主动性决定,自行奏请者给全俸,遇考核时上奏者给半俸,被勒令休致者则不给俸。
随着文官致仕制度的建立,乾隆时期武官及满员的致仕制度更加完备起来,根据是否主动奏请、有无军功、有无世职等标准作了细致的划分。如八旗一二品武官致仕,若官员系自行上奏,准令原品休致者,该旗主管部门须将其军功及食俸年限查明,上报请旨,再予定夺;若官员系未主动奏请而特令使其原品休致者,便不再发给俸禄。
对八旗三品以下武官则更看重军功,若是被上司勒令休致者,即便身有世职,也不给俸。除了发给致仕老臣退休津贴,政府在政治上也予以他们很高荣誉。如乾隆二十三年,大学士陈世倌以年老奏请致仕,高宗加赠他太子太傅职衔,赐御制诗一首,极尽荣宠。又赐宴于其府第,令各部院堂官到场送别。
皇帝准他驰驿回籍,还特别嘱托等春季回暖时候再行动身,启程时,着在京官员相送,“归途所过地方,其有司在二十里以内者,俱着送迎”,待其回籍之后,令巡抚两司时加存问,如果休致后自觉精力充沛的话,仍准他来京供职。
乾隆时期以终养制、改近养亲制和致仕制度为代表的、官僚系统的、养老保障逐步细化完善,对官员父母、祖父母及年老官员、实行种种政治经济优待,使社会上层的老年人,享受到了更加舒适安稳的晚年生活,巩固了全社会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
同时也为加强政治凝聚力,激发大小臣工的忠君爱国之心,促进官场新陈代谢起到了推动作用。取决于传统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家庭养老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人主要的养老模式,老年人从家庭获得物质和精神的供养与慰藉,赡养老人也成为子女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现代的养老保险出现以前,中国古代政府对普通家庭的老年人,收养在福利机构中的孤老除外的养老保障,并没有十分有效的机制。乾隆时期,除了前文所述旌表高龄老人、倡导孝道外, 常见的举措便是给予一定的物质赏赐,以及免除老人及家庭成员的赋役,为家庭养老创造条件。
对老年人进行物质赏赐的做法,可追溯至先秦时期,“养衰老,赐几杖,行糜粥饮食”,以后各朝也不断有赏赐老年人,米、酒、肉、帛等物的记载。清代延续了对老人的物质补贴政策,不过这些措施并非常态,而是借助一定的契机施行,如皇家典礼、帝后出巡等,补助的标准也无固定,全凭皇帝兴致。
除物质补贴之外,免除老人及其家属的赋役,也是政府鼓励家庭养老的一种手段。人老之后劳动能力逐渐下降以至丧失,免除他们的赋役负担也是顺应情理之举。清代顺治元年即规定,军民年龄在 70 岁以上的,免除丁夫杂差。
为让老人能得到家庭的更多照应,康熙时规定“军民七十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派差役”,使免除赋役的优惠政策覆盖至老人家属身上。乾隆帝延续这一政策,将其写进即位诏书中,颁行天下,此后又数次申令。
纵观乾隆帝的养老思想与实践,其教化的意味十分明显,这与他极力推行的孝悌思想是一脉相通的,目的是使“孝”的观念深入社会各阶层,达到“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的理想状态。他所采取的弘扬敬老之风,优恤年老官员及官员父母,免除赋役、赏赐耆庶的养老措施,大部分可以在前代找到影子,其中一些政策经他修缮拓展变得更加完备。
当然他也开创了诸如赏给年老士子职衔、制定改进养亲之例、建立文官致仕制度等先河,使更多人的晚年生活得到改善,清代养老礼制由此进入一个更高的层次。但也应看到,这一时期的养老保障,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官僚系统与平民百姓之间的差距十分巨大,普通百姓的养老保障,仍然没有固定的长效机制,财政投入水平也极为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