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一篇文,也是在说农民养老问题,但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农民有儿女,儿女有赡养老人义务,这些人整天闹着向政府白要养老金,实际上是儿女想把赡养老人的责任,甩锅给国家,是推卸责任的表现。
如果这只是个别人的思想,也就罢了。再看评论区,也有不少人附合这样的观点。看到此我也是长长地叹了口气,脑子浆糊到这种程度,社会不进步,文明不发展,法制不健全,也就有了理由了。
今天老胡也像往常一样,来个正本清源,药到病除,来拨一拨这部分人思想上的不正之弦。
父母有养育子女的义务和责任,子女同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和责任。这不仅是法律层面的规定,也是我们五千年文化的传承。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就算是没有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失去了这些基本的作为,也是被社会,被周围人,被左右身边人所不齿的。
然,子女赡养父母,孝养父母,是来自子女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这与社会应当尊重农民,提高农民地位,提升农民权益,完全不矛盾,不冲突,也可以说是完全两个层面上的事。把这者混为一谈,实则是左脑是水,右脑是面,胡搅蛮缠,一团浆糊。
就算一些老年人在网上呼吁,过去给国家交了公粮,尽了义务工,说的还是农民对社会做出的贡献,而不是强调养活了几个子女,对子女做了哪些贡献。这些老年人尚且能把对社会的贡献,和对子女的付出,分得清楚,而这部分人却是左右和泥式的乱扯一通。
老胡在此下一副药,看看能不能把这些人的脑病给治好。
农民对社会的诉求,或者是对国家的诉求,不影响子女该尽的责任。另外,子女有责任有义务,但不代表子女的能力保障。倘若子女们普遍具备这个养老能力,那又何来国家养老保险法的施行?难道城市人,准确地说难道持这样观点的这些人,都不生不养,没有自己的子女吗?或者说自己没有为人父母也没有为人子女吗?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
如果你回答是,那你就不是人,多说无益。如果你回答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也是为人父母,也是为人子女。那么请问你,你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没有?你的父母缴纳社保没有?你的子女今天都不用交养老保险吗?
我再追问你,你,你的父母,你的子女,为什么要交养老保险?难道你们不能履行你们口中之言,让子女解决养老问题吗?
难道,你们自己一边寄希望于国家养老保险法解决问题,一边又希望农民的养老又农民的子女来承担?
这样此消彼长,难道是要进一步加剧农民的苦难,同时又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幸福指数?这样做,是不是有失公允,也有失为人标准。
看起来像是拿起了儒家的忠孝文化,实则是把自己置身于外,把儒家文化当工具,来压制农民权益。这是非常不人道的。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进步。包括社会问题,也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的。中国人的养老问题,尤其是农村农民养老,也在经历着历史推演。一开始是养儿防老,所以大家都多生,但后果是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恶性循环。
为了扭转这个现象,国家提出“少生孩子多种树”,计划生育开始,超生罚款抓人。农民养老进而推演到主要依靠个人储蓄,也就是提前存钱,以备将来养老。可是当这样的历史推进,发现农民收入本身就是个大问题,平时连生活质量都无法保证,何来多余的钱存起来进行养老。于是又推出养老保险法,平时存少量钱,老了领取养老金模式。这个模式就是现在的模式,解决问题了吗?依旧没有。
因为养老保险法的经济账,是杠杆原理,杠杆原理最大的局限性,就是杠杆的长短限制。这个杠杆不能太短,短了没有实际效果,也不能太长,长了就折断了。
现在这个杠杆有多长呢?十倍长,已经放到最长位置了。比如一年交200元,以后每月领一百多元,全年就是2000,相当于缴纳的10倍了。
但问题是,即使这10倍长的杠杆,毕竟领到手的,只是每月一百多。这个钱数远远不能实现养老,说是基本,连基本都差太远。恐怕也就是正常情况下,一个月的水电费吧。
没有解决问题,那怎么办呢?有人说你交200太少了,当然领的少,你多交点,不就领的多了吗?这句近乎废话的背后,我也要说明白,即使你把年交200,提高年交2000,甚至更高5000,以后每月领取的是能高一点,但到手的仍然只是几百元。
像交5000的,将来每月也就是700-800的样子,而且还是多年以后的估算数字,没有算多年以后的物价上涨的情况。恐怕和今天每月的一百多,优越不到哪里去。如果有人再不知道死活地说,那就再多交点,我就只好代表农民翻你的白眼了。
如果农民在吃饱喝足之后,还能富余到说多交就能多交的话,我想养老问题就不存在了。
养儿防老已成为历史,储蓄养老不能实现,养老保险法不能解决问题,农村农民的养老至今是一个大难题。
洗脚上田,安享晚年。这是国家对农民的责任,是社会需要弥补农民的亏欠。
无论从国力发展,还是社会进步,还是要让中国从发展中国家进入中等打打国家之列,农民的养老问题不解决,那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谈。
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人拿出早已过时的“养儿防老”观念,来甩锅社会责任,甩锅国家责任,视为大不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