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陕西榆林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宽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今年5月份,陕西靖边男子马某宽活埋79岁母亲,被刑事拘留。
将79岁的母亲的理由居然是母亲瘫痪在床,照料起来太麻烦,而且大小便失禁后弄到家里臭烘烘的。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柳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被告人马某宽悔罪表现良好。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共31人旁听了庭审。
隐藏原因令人唏嘘。
说实话,单就这条新闻而言,我甚至找不到任何一个角度立足去批评母亲或是这名男子,他活埋79岁母bai亲固然是心狠手辣。但在其12岁时,母亲改嫁就已经将他抛弃,偏偏在其50岁左右的时候,她母亲跟别人生的儿子不想养她,又将她送回到了他这。简单来说就是被母亲抛弃40多年,到了半身不遂要养老的时候,母亲又被送回来给他养了。当然,这些并不能作为他活埋母亲的理由,但个人认为那些站在道德制高点去骂他不孝的人,也扪心自问一下,如果是你们切实遭受了这种情况,你们又会如何自处呢?
一起轰动全网的刑事案件,背后隐藏的却是男子被抛弃40余年后还要承担赡养母亲责任的心酸。我不是很理解为什么同样是母亲所生,被养大的那个可以心安理得地丢下母亲,而被抛弃的那个却要顶着愤怒和厌恶继续承担赡养的责任。
这其中到底还有什么爱恨纠葛我们不得而知,但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没有经历过男子所经历过苦痛的我们,也完全没有资格批判他不孝与冷血。活埋固然可恨,但这起事件中,更值得深思的是抛弃与回归,至少在我看来,抛弃纵使无错,但回归实在恶心。
也有人发表观点说:母亲养你12年,你也该养母亲12年
在众多网友对该事件的评论中,有这样一条评论令我倍感不适,这名网友认为,在他小的时候,母亲养了他12年,所以现在即便送回来,他也应该养母亲12年,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活埋。我承认,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活埋是犯罪,更是人性的泯灭。但这等价交换,恕我实在不能理解,按照这种说法,这位母亲照顾她与另外一个丈夫的儿子长达30多年,为何她依旧被抛弃回来了呢,所以,哪有那么多理所应当,不经历他人的痛苦,没资格劝别人善良。